Q1-2. 講師取得博士學位如何申請升等?舊制講師符合升等條件者,可否直接申請升等副教授?
A:(一) 講師取得博士學位申請升等為助理教授者,比照升等備件,並需辦理著作(含學位論文)實質
外審。
(二)舊制講師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30條之1【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公布(民國86年3月21日)前
已取得講師證書】,且繼續任教未中斷者,依本校目前升等辦法規定得申請副教授資格審查。
惟須循序辦理著作或博士論文外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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