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大學人事室
Office of Personnel ~ 提供您全方位的人力資源服務 ~
Skip to content
慈大首頁
業務職掌
公告訊息
法規章程
任免、敘薪
考勤、出差
考核、獎懲
退休、撫卹、資遣
進修、研習、休假研究
其他法規
表單下載
任免敘薪表單
考勤、出差表單
考核、獎懲表單
進修、研習、休假研究表單
福利表單
其他表單
徵才快訊
醫學院徵聘教師
教育傳播學院徵聘教師
人文社會學院徵聘教師
國際暨跨領域學院徵聘教師
通識教育與其它徵聘資訊
一般人員徵聘資訊
人事資訊
人數統計
107年各單位職務說明書
人事業務Q&A
教育訓練
業務專區
業務相關網站
Q&A
Q1-9ANS
Q1-9ANS
sheep
•
2017-08-14
Q&A
Q1-9. 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如何起算?
A:
教育部 87.6.6台(87)人(一)字第87054679號函
教育部受理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資格審查者,如依該款規定時,其條件須具博士學位證書後,再
從事相關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並有專門著作審查通過,始核發副教授證書。
Q1-8ANS
Q1-10ANS
一月 2021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 十二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查詢關鍵字
連絡我們
電話:
038-565301 # 1520~1523
傳真:
038-565713
EMIAL :
person@mail.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