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2. 加班申請若未於事前提出,事後可否補辦?
A:加班申請與事後加班費的請領或補休,為員工實質權益,若有臨時性公務之加班事實,但延遲未先於線上申請,應於事後三天內後盡速補填書面加班單送交人事室建檔,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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