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5. 如何取得離職證明?
A :(一)辭呈需於離職前一個月前提出。
(二)離職的三天前,至人事室網頁下載列印離職手續清單。
(三)教師於聘期未屆滿前離職,需繳回聘書更改聘期。
(四)離職手續清單經簽核後即製發離職證明,以電話通知或郵寄指定之通訊地址。
電話:
038-565301 # 1520~1523
傳真:
038-565713
EMIAL :
person@mail.tcu.edu.tw